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

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。请示的内容包括: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、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;现有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的数量,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;所建党支部的性质;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。
  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,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。
 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,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并对委员进行分工。
  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。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: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;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,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、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。
  上级批复。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,履行职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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